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琴声甫离指,酒香犹在舌。客兴如闲云,去去此为别。
夜烟渺何许,冲融傍林樾。秋气湖上来,新寒摇水月。
玉露零衣襟,澄波照须发。清悟旋已启,幽赏方未绝。
欲访神仙子,云汉耿明灭。安得化银桥,相从上瑶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