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太和八九年,训注极虓虎。潜身九地底,转上青天去。
四海镜清澄,千官云片缕。公私各闲暇,追游日相伍。
岂知祸乱根,枝叶潜滋莽。九年夏四月,天诫若言语。
烈风驾地震,狞雷驱猛雨。夜于正殿阶,拔去千年树。
吾君不省觉,二凶日威武。操持北斗柄,开闭天门路。
森森明庭士,缩缩循墙鼠。平生负奇节,一旦如奴虏。
指名为锢党,状迹谁告诉。喜无李杜诛,敢惮髡钳苦。
时当秋夜月,日值曰庚午。喧喧皆传言,明晨相登注。
予时与和鼎,官班各持斧。和鼎顾予言,我死知处所。
当庭裂诏书,退立须鼎俎。君门晓日开,赭案横霞布。
俨雅千官容,勃郁吾累怒。适属命鄜将,昨之传者误。
明日诏书下,谪斥南荒去。夜登青泥坂,坠车伤左股。
病妻尚在床,稚子初离乳。幽兰思楚泽,恨水啼湘渚。
怳怳三闾魂,悠悠一千古。其冬二凶败,涣汗开汤罟。
贤者须丧亡,谗人尚堆堵。予于后四年,谏官事明主。
常欲雪幽冤,于时一裨补。拜章岂艰难,胆薄多忧惧。
如何干斗气,竟作炎荒土。题此涕滋笔,以代投湘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