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黄沙白骨秦城路,谁驱五丁移此。断壁蓬支,空椽藓绣,王谢依稀邻里。
斜阳半紫。犹凄恋当年,汉旌遗垒。歌舞繁华,漂花春去付流水。
何堪重问往事。裹创犹肉薄,弮刃东指。捧土填川,挥戈返日,空使英雄垂涕。
笙箫残市。有倦客凭阑,壶觞无味。逃酒逃禅,问谁知我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