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羲魄尚高舂,天命未我离。云何纨裤子,往往意为师。
阿阁连曲房,沈深不可窥。齐醴腐其肠,伐性有蛾眉。
姬姜奏新声,欢多乐不支。药石为仇雠,美疢日以滋。
东岱添新籍,鬼伯来见追。仰与高堂别,俯与亲爱辞。
宗祀日萧条,涕泪如绠縻。人生非金石,快意多伏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