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志和(730年(庚午年)~810年?),字子同,初名龟龄,汉族,婺州(今浙江金华)人,自号“烟波钓徒”,又号“玄真子”。唐代著名道士、词人和诗人。十六岁参加科举,以明经擢第,授左金吾卫录事参军,唐肃宗赐名为“志和”。因事获罪贬南浦尉,不久赦还。自此看破红尘,浪迹江湖,隐居祁门赤山镇。其兄张鹤龄担心他遁世不归,在越州(今绍兴市)城东筑茅屋让他居住。史载唐肃宗曾赐他奴婢各一人,张志和让他们结婚,取名渔童和樵青。著有《玄真子》集。
道人近住支公古松下,梦与支公臂常把。所谈惟有《秋水篇》,所见即是当年马。
将醒未醒闻马嘶,枕席才离眼复迷。来参法席谈奇梦,影乱朝霞众已齐。
天花几散莲花顶,师即支公师未省。丹青老手乏神通,难画松间梦时景。
日暮辞归乏笋舆,松花满脚路忘迂。负来斗粟施香积,此是贫家明月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