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昔岁尝陈力,中年退屏居。承颜方弄鸟,放性或观鱼。
曾是安疵拙,诚非议卷舒。林园事益简,烟月赏恒馀。
不意栖愚谷,无阶奉诏书。湛恩均大造,弱植愧空虚。
肃命趋仙阙,侨装抚传车。念行开祖帐,怜别降题舆。
谁谓风期许,叨延礼数殊。义沾投分末,情及解携初。
追饯扶江介,光辉烛里闾。子云应寂寞,公叔为吹嘘。
景物春来异,音容日向疏。川原行稍稳,钟鼓听犹徐。
林隔王公舆,云迷班氏庐。恋亲唯委咽,思德更踌躇。
徇义当由此,怀安乃阙如。愿酬明主惠,行矣岂徒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