窦常(746~825),字中行,平陵(今陕西咸阳西北)人,郡望扶风(今陕西兴平东南)。大历十四年,登进士第。贞元十四年,为淮南节度使杜佑节度参谋,后历泉州府从事,由协律郎迁监察御史里行。元和中,佐薛苹、李众湖南幕,为团练判官、副使。入朝为侍御史、水部员外郎。八年出为朗州刺史,转夔、江、抚三州刺史,后除国子祭酒致仕。诗入《窦氏联珠集》,《全唐诗》存诗26首。与其兄弟牟、群、庠和巩并称“五窦”。
不饮强须饮,今日是重阳。向来健者安在,世事两茫茫。叔子去人远矣,正复何关人事,堕泪忽成行。叔子泪自堕,湮没使人伤。
燕何归,鸿欲断,蝶休忙。渊明自无可奈,冷眼菊花黄。看取龙山落日,又见骑台荒草,谁弱复谁强。酒亦有何好,暂醉得相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