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性诚,字朴庵,湖北黄安人。清廪贡生。遵川楚例捐县丞,来闽候委。嘉庆十七年 (1812)任澎湖通判,嘉庆二十年 (1815)任凤山县丞,建阿缑书院。嘉庆二十一年(1816)正月任彰化知县,时值谷贵,群盗起,性诚日夜抚谕,劝平粜,设粥厂,民免流亡。课士有知人明,所识拔,后皆登第,贫士乡会试,往往资助之。并改建文昌祠、书院、学署等。善布施,颇有政声。以捕盗有功,道光四年(1824)任淡水同知,未几以病告归,到家一月卒。
圣人戒要君,春秋罪同弑。
推此无上心,将何所不至。
近者凶相归,决烈谁能比。
群愚惑其迹,咸谓给夺志。
老夫非圣人,固知决无是。
或问何以知,答云非奥祠。
岂有患失夫,能为勇退事。
未闻介推归,留母以为质。
府中俱荡析,般移到花卉。
殿前卒二百,辇载填城市。
都人尨其愚,家家失欢喜。
讙言真不返,剥剥竞弹指。
朝士独可怜,一朝失怙恃。
联章乞还相,留莽无少异。
天王虽圣明,勉徇非得已。
御前金字牌,一日数十置。
冠盖何纷纷,排日遣郎吏。
端明奉玺书,侍郎传睿旨。
师王袖亲批,祈恳流涕泗。
相公卧愈坚,那肯乐山起。
陛下如迫臣,臣当还故里。
群使骇其言,连名奏天陛。
安知夜半舟,已渡曹娥水。
新亭候徒劳,刘裕已还第。
狄青度昆仑,李愬擒元济。
忍於君父前,用此军中诡。
一劳可永逸,所欲已称遂。
从今政事堂,深根且固蒂。
愿已惬臧孙,专当逾季氏。
上苍孔威神,那知从汝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