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记东华听雨,太学观碑,酒所深尊。岁序侵寻过,问微辞楚客,人故春分。
秘闻总归天上,同辇罢金根。叹坠井银瓶,濯龙琼岛,何地招魂。
犹存。旧通德,怕拥髻啼妆,洗梦无痕。捣素悲秋扇,想魂随穆满,重璧沈云。
忍吟病山词句,蝉叶怨黄昏。只月照瀛台,魂徕彷佛长信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