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素姬初宴瑶池,佩环误落云深处。分香华井,洗妆湘渚,天姿淡泞。碧盖吹凉,玉冠迎晓,盈盈笑语。记当时乍识,江明夜静,只愁被、婵娟误。几点沙边飞鹭。旧盟寒、无迷烟雨。相思未尽,纤罗曳水,清铅泣露。玉镜台空,银瓶绠绝,断魂何许。待今宵试探,中流一叶,共凌波去。
一日日,作老翁。一年年,过春风。公心不以贵隔我,
我散唯将闲伴公。我无才能忝高秩,合是人间闲散物。
公有功德在生民,何因得作自由身。前日魏王潭上宴连夜,
今日午桥池头游拂晨。山客砚前吟待月,野人尊前醉送春。
不敢与公闲中争第一,亦应占得第二第三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