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早年登朝宁,端笏拜彤闱。抗疏表孤忠,旭日丽黄扉。
维时甘陵部,南北势相违。正色两不阿,岳岳世所希。
元祐盛名贤,党论多是非。玄黄未息战,国是将安归?
唯有哲人在,秉道还识几。石室留谏草,梦回尚依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