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承平重海禁,金钱防外流。顾利市舶榷,不为人满谋。
潭潭白玉堂,车马拟王侯。岂无邦族念,老死沦炎洲。
输税既不赀,遗产常见收。故知莫我谷,欲归宁且留。
覆车纵弗戒,怀璧庸非尤?新喜诏改制,吏良政傥修。
喁喁向北极,犹是赤子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