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瓯闽古夷服,无诸汉英雄。
秦鹿既已死,却辞隆准翁。
组练照海色,旌旗来故宫。
赫矣茅土业,大哉开辟功。
事往沧海变,龙飞霸图空。
昔日钓龙台,空余江水中。
桂殿苔色古,空陵云气红。
朝夕卷寒潮,隐隐闻雷风。
登临毕余景,感叹无终穷。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