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他乡一卧惊黄叶,八月新霜冷如雪。江流浩浩青山枯,作客还家两愁绝。
故人持酒款我门,满地黄花劝我折。顾生徒步西方来,贶我奇情不可灭。
十日追欢复此斋,坐卧纵横肘相掣。开窗濡墨写新诗,面面晴辉生眼缬。
诸公相约斗分阴,不问竹头与木屑。吁嗟一年好会多,过来聚散乃一瞥。
城阴穷巷秋草深,风雨孤怀那可说。一言持慰故人归,身如萍梗心如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