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兴废非偶然,当年事犹昨。只今久沦灭,屈指频惊愕。
废池春草封,古蔓残碑络。青山独无恙,空翠向人落。
我欲共素心,卜此山居乐。回念山中人,高风久不作。
俯仰竟茫茫,斜阳没村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