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溪桥乔木下,往岁记经过。
居人指神社,不敢寻斧柯。
青阴百尺蔽白日,乌鹊取意占作窠。
黄泉浸根雨长叶,造物著意固已多。
风摧电打扫地尽,竟莫知为何谴诃。
独山冷落城东路,不见指名终不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