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苻坚破荆州,止获一人半。
中郎老不遇,但喜识元叹。
我今独何幸,文字厌奇玩。
又得天下才,相従百忧散。
阴求我辈人,规作林泉伴。
宁当待垂老,仓卒收一旦。
不见梁伯鸾,空对孟光案。
才难不其然,妇女厕周乱。
世岂无作者,于我如既盥。
独喜诵君诗,咸韶音节缓。
夜光一已多,矧获累累贯。
相思君欲瘦,不往我真懦。
吾侪眷微禄,寒夜抱寸炭。
何时定相过,径就我乎馆。
飘然东南去,江水清且暖。
相与访名山,微言师忍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