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明月诗仙,长江谪宦,古祠高岫。携尊酹酒。憎命文章世偏寿。
孤情合证维摩诘,想浣笔、冰瓯雪窦。共江山胜迹,长留诗卷,几曾虚负。
知否。屠龙手。早遁迹空王,梵云华首。郊寒是友。苦吟终让君瘦。
我来恰值繁霜节,试唤起、精魂似旧。更长啸、叩微茫,还恐推敲未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