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君是东海人,却爱吴阊土。抱得照乘珠,一朝归合浦。
此珠煜煜光欲然,掌上谁能不见怜。来从老蚌无双美,把向明蟾一对圆。
银灯膏火千门动,上元夫人亲抱送。他年拂拭向秦廷,十五连城玉争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