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不见湖州三百年,高公尚书生古燕。西湖醉归写古木,吴兴为补幽篁妍。
国朝名笔谁第一?尚书醉后妙无敌。老蛟欲起风雨来,星堕天河化为石。
赵公自是真天人,独与尚书情最亲。高怀古谊两相得,惨淡酬酢皆天真。
侍郎得此自京国,使我观之三叹息。今人何必非古人,沦落文章付陈迹。
汝年近知非,我老过艾服。向来万金书,一纸百过读。
安知复一处,林壑时追逐。茅茨稍经营,粳稌今已熟。
壶觞悦情语,步屧三径竹。安能舍冰墟,虮虱吊汤沐。
相期戢良规,不辱在知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