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乾坤易老,叹风尘飘荡,河山分裂。名分纲常都扫地,曾有何人提挈。
身翊飞龙,气吞胡马,赤手扶天阙。精忠照耀,一时名并日月。
须信天理人心,自来不泯,千载思遗烈。庙貌燕山崇祀典,华表三忠新揭。
西北中原,东南王气,回首惊风雪。伤心行路,不堪日暮时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