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谪仙李其姓,于鳞亦姓李。少陵美为字,弇州亦字美。
或者再来人,著姓复存氏。前后生同时,相契并鱼水。
著作集大成,诗文振后起。足以光唐明,足以寿青史。
若非两世身,安能合一轨。李白真复生,子美真不死。
乐莫乐良朋,同胞瀛海内。
矧复聚此州,此乐无乃太。
晨策披曾巅,夕篙汎晴濑。
羲和鉴余衷,为我祛宿霭。
空碧堕清镜,帝青倚高盖。
明矑照鸥心,遐思绝鹏背。
信知好乾坤,不出天地外。
人生两仪间,豁豁如许大。
万古同一流,谁能与心会。
丁宁黄头郎,为我勉乘载。
直下涪武江,合处看重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