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韭黄照春盘,菰白媚秋菜。惟此苍竹苗,市上三时卖。
江南家家竹,剪伐谁主宰。半以苦见疏,不言甘易坏。
葛陂雕龙睡,未索儿孙债。獭胆能分杯,虎魄妙拾芥。
此物于食殽,如客得傧介。思入帝鼎烹,忍遭饥涎嘬。
懒林供翰墨,砧杵风号噫。每下叹枯株,焚如落樵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