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昔年李谪仙,呼月醉南楼。尚书今夕宴,客有冯高州。
坐邀刘颢清兴发,楼倚长江先得月。玉箫吹彻彩云留,声引凤凰来上阙。
八窗玲珑风露寒,秋高银汉生微澜。团光未离沧海角,流彩已照虚檐端。
尚书特笔高州记,飘飘颇有凌云气。毫翻云藻玉蜍乾,袖拂天香金粟坠。
醉歌窈窕邀嫦娥,满目飞光感兴多。仙人骑鹤遥相过,玉壶潋滟摇金波。
不醉如此良夜何,吁嗟不醉如此良夜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