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维山必有藏,非深藏不固。深以秘为根,灵光之所聚。
幽人索其奇,满目苍凉吐。披榛扣石扉,竟日无相遇。
举足风烟满,翻畏鬼神怒。返坐嘿而思,倏尔开微悟。
人生耳目端,各与高深注。朝晖生晓岫,净扫诸岚雾。
是时我观之,万象堪历数。萧森近远林,接瞬非前树。
青霭入看殊,窈谷当前骛。咫尺数峰迷,孤光眩盼顾。
天海日悠悠,陵壑相晚暮。飞飞落涧氛,次第青郊布。
是时我观之,一象谁堪驻。此惟竟日閒,未改迷冥路。
我思天地钥,必有司方护。二跳无停辙,遇物供陶铸。
函关紫气玄,圯上黄石素。可望不可射,刻剑徒相误。
至人方寸中,不受烟霞锢。岂复无新机,要道惟温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