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旦上天禄阁,暮直承明庐。避喧虽足慰,取适固已疏。
佳雨及我暇,兹晨殊晏如。紾絺委冠带,高枕睨庭除。
熏风散微凉,润气浮郊墟。沸声涌江濑,暝色晦绮疏。
惊电时烁目,疾雷不废书。商歌勤金石,尘谷盈蛙鱼。
此乐不可改,古人良起予。惜无同音赏,幽独成离居。
闻君达亹亹,樽酒会朋裾。高贤卧家巷,固多长者车。
宁无寂寞者,闭关讲玄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