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凤鸟旷世出,一鸣三千年。寥寥抱真士,韬光自委身。
我慕牛医子,沈冥以不言。之子小江秀,翩翩五陵间。
家学存令德,发愤追前贤。夙昔游文艺,于今溯真源。
努力同爱日,日月如奔川。
三士高谈常绝席,不数汉庭人九尺。雪中忽到剡溪行,狂饮学髡俱一石。
不教彭宣到后堂,只供爽气干陵冈。忍寒排闼计大误,夫子莫悔不得将。
夜归过我天正黑,灯影照坐如僧房。峨冠切云服亦奇,胜游何不早遣知。
风花瞥眼同一霎,欲追此欢将奈若。人间何往不自适,陵生且复为陵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