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花发雕阑,任闲中醉醒,梦里双单。捲帘飞社雨,岸帻念家山。
樱桃红过大长干,上林苑抖金销粉残。行吟想,恨好事半生虚幻。
人散,容我懒。春去板桥,莺燕何曾惯。败壁当风,破楼支雨,偏又沧江天晚。
尘世繁华劫灰多,伎堂烟月芳辰短。邀君来,共临流一镜愁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