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万顷平湖石琢成。尚存越垒对吴城。
如何豪杰于戈地,却入先生杖屦声。
古往今来真一梦,湖光月色自双清。
东风不解谈兴废,只有年年春草生。
不閞白眼视青云,四海如今几苦人?
渭水传岩看後代,东坡太白即前身。
整齐宇宙徐挥手,默缀湖山别是春。
解遣双鱼传七字,遥知掉脱小乌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