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吾爱三黄生,排闼临清溪。吾爱清溪水,浣此胸中泥。
泥滓消且尽,心月澄光辉。还闻山上泉,灵异天下奇。
朝夕应潮起,其声隐如雷。乃知气机鼓,通窍靡高卑。
此溪何所自?此泉何所为?因悟一本理,共君契玄机。
吾欲卜泉上,相与日追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