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傍湖轮奂初成,诸生新得弦歌处。丛篁绕屋,飞花糁径,鸟啼朝暮。
壁上丝桐,架中缃帙,正堪容与。便看移日影,焚香燕坐,安心室,如仙府。
兴至七弦漫抚。目归鸿,更无今古。忘形一霎,迷离烟水,翛然渔父。
树蕙滋兰,诲人不倦,金针还度。算他年检点,纤枝弱干,作参天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