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北山之宅可忘归,北山之山天下稀。
自非君身有仙骨,安得蓬壶阆苑相因依。
长松巨柏气象古,红鸾白凤交横飞。
朔风万里促冬日,金橘千树争光辉。
枢密曾孙侍御子,天资酷与前人似,
只今四十未为老,不选娥眉压闾里。
道院夜长霜月白,豪气犹余好宾客。
早晚春归花乱发,蝶舞莺啼亦伤魄。
此言聊戏尔,时事端可惜。
大儿只求上上考,次儿只用平平策。
胡运已衰当谢绝,西戎方强又须索。
北山主人那得闲,袖中三尺青蛇斑。
有客不知其所往,岁暮江头雪三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