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仗梅花、华予岁晏,花开还似人瘦。一枝照影簪丝鬓,不似前番携手。
人去后。记细雨孤山,总是愁时候。东风似酒。莫辜负明年,莺边春事,无数六桥柳。
丹青事,多谢殷勤黄九。江天挂眼依旧。少年窈窕相哀意,未老不妨回首。
君信否。便传恨、空中不是寻常有。代薪覆瓶。且运去由他,兴来从我,瓦缶为君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