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竿袅长虹,钩弯新月,几向禹门垂钓。掣碎鳌头,踏翻桃浪,壮志已乖年少。
龙虎飞腾,风雷际运,梦想玉堂书诏。挺乌纱、豪气填胸,长剑欲摩天表。
回首处、数亩苍烟,半窗红日,依旧野花啼鸟。登山临水,弄月吟风,舒啸响惊云杪。
雪案经书,萤窗灯火,历览古今俱了。看明年、雷动皇都,驰马杏园春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