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稚川真长生,少从郑公游。孝章偶不死,免为文举忧。
馀龄会有适,独往岂相攸。由来警露鹤,不羡撮蚤鹠。
愿加视后鞭,同驾躅空辀。宁餐堕齿堇,勿忆齐眉羞。
何时遂纵壑,归路同首丘。东冈松柏老,西岭橘柚秋。
著意寻弥明,长颈高结喉。无心逐定远,燕颔飞虎头。
君方卒功名,一泛范蠡舟。我亦沾霈渥,渐解钟仪囚。
宁须张子房,万户自择留。犹胜嵇叔夜,孤愤甘长幽。
南窗可寄傲,北山早归耰。此语君勿疑,老彭跨商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