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金轮紫霄上,宝界鸾溪边。往昔王内史,愿香有馀烟。
千年今一归,景物还依然。涧水既荡潏,山花亦清妍。
不辞原隰劳,乐此宾从贤。访古共纡郁,劳农独勤拳。
怜我乖胜践,裂笺寄真诠。逃禅公勿遽,且毕区中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