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故山抛却,把南花分做、荆台仙侣。斜日照残楼外柳,柳外青山无数。
绣户春灯,画罗秋扇,泪点吹成雨。兰成已老,断肠难写愁句。
薄暮千叠阳关,梅花片片,分散长安去。早是客怀无著处,空望烟波迷浦。
鸥梦三生,蝶魂孤枕,留也无人住。栏干几曲,大堤南北分路。
雁影横空,触忤情怀难说。记西窗、匆匆话别。盈盈秋水,渺行舟如叶。
剩凝眸、暮云千叠。
虚堂帘卷,不奈雨丝初歇。听蛩声、离心百结。年来憔悴,最深秋时节。
待归期、早梅如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