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官为人父母,身自奉其亲。
结宇後园中,散步以怡神。
寒温适所适,朝夕馈尔珍。
诸孙同在傍,嬉戏情各均。
庭下香草秀,梁中乳鸟驯。
乳鸟名日乌,反哺岂不仁。
香茶名曰兰,相袭使之纫。
二物已可知,百里风俗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