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微月照桐花,月微花漠漠。怨澹不胜情,低回拂帘幕。
叶新阴影细,露重枝条弱。夜久春恨多,风清暗香薄。
是夕远思君,思君瘦如削。但感事暌违,非言官好恶。
奏书金銮殿,步屣青龙阁。我在山馆中,满地桐花落。
澹叟意简古,终日巾不屋。
彼美德星崔,怜我味蠹竹。
挈榼破孤闷,聊欲观醉玉。
情殊馈盘餐,事等遗潘沐。
古人感意重,饮不亦沙醁。
一觞万虑空,天宇觉隘促。
自非薪突者,上客怕徐福。
主人起扬觯,百岁风雹速。
莫献野人芹,但饱先生蓿。
我亦起膝席,卒爵更三肃。
温伯况可人,康詟亦脱俗,
共赋饤坐梅,句压诗人谷。
浩浩气吐虹,盎盎春生腹。
湘累彼狷者,底事醒乃独。
日游无功乡,生计岂不足。
壶歌发笑电,雅剧不言肉。
夜久拔银烛,幽炉飘蔌蔌。
我於腹无负,正恐腹自恧。
姑置勿复科,茗碗瀹寒渌。
舌出醉言归,况我舌已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