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任运阅年光,不识支平易。但闻蜡梅香,知弟生辰至。
二十八番花,一开一回丽。读尽古人书,识遍天下事。
家世安国学,铁砚工文字。无射不穿杨,一往看联辔。
屈指兔目花,黄时甫再岁。千里宿舂粮,养就天池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