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岂有健步能飞空,奇梦突与山灵通。夜入天寿驭猛虎,晓随八神朝紫宫。
身居富贵玩朝菌,神游岩壑餐蓇蓉。想当朝回脱剑佩,閟阁倚枕开鸿濛。
须臾千峰度脚底,蹴踏泉石排云松。画屏局促鄙宗炳,移山委琐嗤愚公。
不辨山来与人往,细测此理难详穷。烟霞铸颜气铸骨,一遨一戏含冲融。
黄帝得此游华胥,至今沕穆余淳风。君子在朝小人野,何处觅得商山翁。
谁识将军作计工,暗措五岳实枵胸。我今脚疾辞爵封,向禽舍我其谁同。
君当趋朝我赠行,努力勋业期铭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