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大溟湛珊瑚,陆离灼丛条。龙伯何神举,弱纬连六鳌。
之子为国经,含英奉清朝。汎澜先民蕴,眷念首阳椒。
杜权形俱敛,匪战理自超。贱或重千钧,贵则等逝飙。
罗浮七十二,一一摩层霄。玉笈子长往,金徽予罢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