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块然两奇石,谲怪状难悉。
千仞裂嵯峨,一气与崷崒。
四隅藓肃肤,万古云渍骨,
补馀天所委,陨罢星不没。
横苍对偃寒,怒翠竞腾突。
神媪秘弗露,狂鳌抃而失。
由兹落人宇,得用玩奇质。
屹如不可转,挺若无所屈。
斗虎攫馀痕,乖龙卧残窟。
撑掉壮士槊,奋立直臣笏。
危顶烟夭矫,窄窦雷郁律。
涛头缩不长,魖臂愤相捽。
变现载灵牒,呵护费神物。
穷陬苦陋库,珍碧恐涸汩。
各保坚{左石右感}姿,以待封山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