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远如期,宜四海。皇帝日月所置,有甘露三载。单于自归大佳以万人,稽首陛下北藩臣。
左右贤王奉国珍,谒者令引之乡殿陈。橐佗拉沓,就羽蒙戎。
酪酒乃是阏氏之所饮,駃騠生自余吾中。将进酒,顾其豪,挠以留犁径路刀。
何用赐之,黄金犀毗,赤绨锦袍。扶伏沮泽,曾不知天子神灵。
从今以往,但居光禄塞下不愿归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