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侃侃怡庵老,尚友考亭翁。雪霜凌气节,星宿罗心胸。
岭云识九德,海日明孤忠。高位摧晋如,宦业无全功。
归来课孙子,托心付冥鸿。毁誉置不问,庭闱日融融。
没去几岁年,赫赫今宗工。贻孙有嘉谋,世业有良弓。
诸孙见循吏,想像忆高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