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何来匣底双芙蓉,光怪烛屋明秋虹。天地之宝恒万钟,非公博物谁昭蒙。
七闽云历三十峰,遇人谈剑名猿公。剑虽不得其述穷,求之铸者靡良工。
干镆自古竞楚风,方彼百鍊炉冶红。鬼神守护日月镕,良由造化非人功。
低徊往事余形容,到处已成踏雪鸿。今兹建宁侯姓庞,命谁巧作山骨铜。
两虬跃出雌与雄,公久望气如司空。得来仍在闽海东,神物固与奇士同。
晦显岂必殊霜锋,纵使埋没粪土中。精采齧蚀光愈融,星文况铄银台崇。
斗牛电掣凌苍穹,宝装漆鞘声鏦鏦。挂壁日惟图史共,舞时更与书法通。
佩之岂止庇一躬,欲卫吾道驱阴雺。剑得其人其遇隆,不随下客弹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