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碧梧转影,正露冷天高,凉生襟袖。此夕清辉,谁信道、夜色居然如画。玉斧重修,宝奁初启,万里寒光透。将军高会,翠鬟争劝尊酒。
遥想地近仙丘,碧山高处,引手攀星斗。醉嘱姮娥,惟但愿、月与佳人长久。罗覆银鞍,雨抛金甲,赢得诗千首。掀髯一笑,此怀人解知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