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平生怀古哲,所趣背时人。
饿死不巧宦,力行惟庇民。
风波方满眼,霄汉欲谋身。
山水得一县,松筠为四邻。
分安篱鷃悦,机少海鸥驯。
道义闻君久,襟怀类我淳。
盍簪何太速,倾盖似非新。
交向篇章定,情缘里闬亲。
胸中都绝介,席上竞夸珍。
他日摅长策,相携献紫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