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昔人多爱酒,为会酒之真。不饮愁万结,饮之愁自伸。
醉醒醒复醉,恍然忘此身。八仙本高士,七贤岂众伦。
囊括经济术,觞咏日逡巡。穷通付天命,富贵等浮云。
九原今可作,愿尔与为群。
浮生哀乐尽消磨,纵酒凭君更放歌。已办苦吟淹日月,祗宜流涕向山河。
心情越鸟难随马,世事吴蚕欲化蛾。却被汝阴居士笑,年来担上看春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