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翁刘异氏居同里,奕叶论交今久矣。
陇西京兆实姻连,我既识翁因识李。
巽卿自洛始迁闽,寄食僧房仍密迩。
盍簪雅好有新旧,倾盖高情无彼此。
酣歌掷剑悲群公,胡为局促荒山中。
曲肱放浪虽所乐,乐此亦知吾道穷。
自闻胡马再南牧,九州何地无兵戎。
世衰成改不以正,奸宄得意为英雄。
儒生守经昧时变,愤切气欲摩苍穹。
斯言拨弃勿复理,把酒论诗差可喜。
围炉夜语忘刻漏,吹灯晓色盈窗几。
归涂草棘索风袍,主人谢客仆御劳。
云山怅望一回首,虎豹出穴哀猿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