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七日新秋,还又记、生申初度。清梦到、小桥流水,翔蓬深处。去岁滦京犹望远,今年谈宴知谁与。想荷翻、翠盖饱凉?,时掀舞。何时吸,惊盘露。何必颂,长明炬。更何须伊召,何须巢许。但有金丹消息在,待将铜狄摩挲去。尽西湖、山水四时佳,宜晴雨。
清渭三年伴浊泾,鸿毛一举便冥冥。帐前共听将军令,塞下争看使者星。
四坐应刘邀俊彦,两行燕赵列娉婷。只知左手持螯美,不念贫交正独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