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天风索索鸣枯桑,天寒自兹繁雪霜。
故人别我向何许,兰溪水深苇可杭。
忆初识君上君堂,论交许参鸿雁行。
三年还往少间断,惠好如此宜毋忘。
人生会合胡能常,君行我留增慨慷。
虽云吴楚数驿地,书札便恐疎寄将。
君才有如玉截肪,不待雕琢成文章。
一官婆娑百僚底,众谓宝器横道旁。
问君此去何其忙,金尊彩服乐未央。
他年盛事一门见,父子持橐俱明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