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海一沤,气骨有似生骅骝。凡缰俗络羁不得,西望八骏瑶池游。
终焉不遂志,屏弃妻子,祝发为比丘。遨游名山川,脚趼不肯休。
誓绝俗士交,有语常不酬。西来贻我白纸扇,潇洒不画三湘秋。
双石相对峙,不压长江流;上有秀发翁,踞坐披羊裘;
手垂独茧丝,下挂直铁钩,其意不在鳝与鳅;凉风从西来,短发吹飕飕。
故人位九五,驾六龙,垂冕旒。谏议亦好官,视若囹圄囚。
作书骂丞相,傲气淩公侯。天星彻夜闹,帝座疑有忧。
胡为太史公,仰观劳心眸。偶然共卧伸一足,误压天子腹,奚足尤!
飘然纳爵去,天子不可留。清滩七里水如玉,上缚草庐下舣舟。
有时耕白云,鞭青牛,何庸图像南宫楼。我今把钓钓台去,海沤此意知我否?
海沤此意知我否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