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朝发彭蠡潴,暮憩潜霍麓。瞩景睇流峙,嘲玄造耆宿。
鲛人不贵珠,荆工不贵玉。蜚文君子堂,忘疲夜相卜。
东观出伏生,西京遘枚叔。龙史挂三坟,蝌书罗四目。
奇龄注东公,灭度衍西竺。一麾守瓯闽,二始缵徽轴。
垂清渭滨钓,濯斯沧浪足。海陬有狂简,斐然咏淇澳。
寄言铸金者,于何发予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