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谓东风、定是海东来,海上最春先。乍微阳破腊,梅心已省,柳意都还。雪后南山耸翠,平野欲生烟。记得相逢日,如上林边。
莫叹春光易老,算今年春老,还有明年。叹人生难得,常好是朱颜。有随轩、金钗十二,为醉娇、一曲踏珠筵。功名事,算何如此,花下尊前。
武缘诚僻邑,风气别一区。城郭居民鲜,荒寂拟郊墟。
重林啼怪鸟,幽壑舞蝍蛆。仲春扇炎风,盛夏始不如。
弱女事贸迁,丁男罕诗书。犷悍遂成习,推朴亦有馀。
自我驻军来,寄迹于衡庐。出门无可语,入户但长嘘。
徒效庄舄吟,幽怀竟莫祛。柯时歼渠寇,解兵赋归欤。
青山固有待,稚子足启予。长揖上官去,不乐更何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