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闲居百封书,总为一片石。窗中列远岫,所欠者灵壁。
吴甥手持来,知向何许得。铿锵发金声,温润见玉色。
诸峰扫空翠,一水界山白。嵁岩出其间,如月挂虚碧。
坐令所珍藏,不作一钱直。吾虽甚爱之,子亦有此癖。
归与霅溪旁,从汝旧知识。欲去复迟迟,摩挲遂移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