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卷尽风和雨,晴日照清秋。南山高处回首、潇洒一扁州。且向飞霞沦茗,还归云间书院,何幸有从游。随分了公事,同乐与同尤。
少年事,湖海气,百尺楼。萧萧华发、归兴只念故山幽。今日聊修故事,口岁大江东去,应念我穷愁。不但莼鲈口,杜若访芳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