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税驾依海壖,肃祠乘嘉月。朝日侵夜生,春溟际天阔。
惊涛吐千崿,穷岛迫一发。百谷俱让王,九州悉倾穴。
星河时翻动,天地中出没。体荐秩礼殷,祼将醪芬发。
岿然祝融坐,肃矣群灵谒。环佩趣飘飖,灵旗去恍忽。
缅怀拙薄踪,承明昔三入。敢问乘海桴,窃希迷津筏。
弱水未易方,昆崙焉可越。矫首贯月槎,极目含珠阙。
倘呼龙伯人,为我灼鳌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