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僧寮一握手,肝胆即相亲。落漠神情远,疏狂意气真。
雄谈消鄙吝,高度迥风弋。泛艇从朝夕,开尊互主宾。
茗将交共淡,酒与德俱醇。洒翰皆词客,徵歌并丽人。
追欢常恐后,痛饮不辞频。灵药期同采,幽兰许共纫。
他年禽尚约,临别更重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