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平明登绝顶,身与众真匹。天风卷颓云,诸山了可悉。
瓦屋峙其前,雪山从后出。老佛双瞳方,授我清净术。
是时山寂然,泠泠泛瑶瑟。琴声亦既歇,佛言犹未毕。
山中无是非,世间有得失。我亲闻此言,皎如见天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