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井居安其地,井通会其时。
地维人所宅,时乃天这为。
方冬群动息,水德潜清漪。
而随春木升,环顶活华滋,
性情固下润,功用由上齐。
孰若无事中,一降一腾之。
是理契天运,达观正在兹。
张侯得木井,妙制参皇犧。
其间相生意,似非俗人知。
堙废几何年,而独与侯期。
书来属共赋,此理难下词。
但於井之象,发我深沈思。
且如初升五,泰通人所资。
乃於巽入坎,中含兑承离。
通塞靡自遂,睽遇若有司。
坎惟生於一,孚实以为基。
世途自亨否,我德无成亏。
属侯善疏瀹,毋俾纤尘缁。
不食吾不即,食之吾不私。
小大随所汲,辩义而审施。
客来问出处,为诵亨泉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