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江左本多奇,盛生称独秀。速化有性灵,栖玄谢尘垢。
披帙十行俱,拥衾万言就。揖手青门东,醉心在良觏。
广志拟雕虫,纤书臻古籀。情同呼霓馀,兴是凌云后。
愧匪辨璧姿,相邀出金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