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除那可守,聊坐小堂寒。椒酒春先到,梅花兴未阑。
三旬明忽满,几刻夜将残。泰运回天地,清愁谩自宽。
潘希曾,浙江金华人。弘治十五年(1502)进士,改庶吉士,授兵科给事中,因灾异奏陈八事,指斥近幸。出核湖广、贵州军储还,不赂刘瑾,刘瑾大怒,矫诏廷杖除名。刘瑾伏诛,起迁吏科右给事中。嘉靖中历太仆卿,伏阙争大礼。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,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,筑长堤四十余里,期年而成。历兵部左右侍郎。嘉靖十一年(1532)五月初四日卒于官,年五十七。赠兵部尚书。有《竹简集》及《奏议》传世。
食贫无尽日,有愿几时谐。长啸秋光晚,谁知志士怀。
朝烟不起灶,寒叶欲连阶。饮水仍留我,孤灯点夜斋。
炎风烈日屈足坐,冷雨凄烟缩项眠。持校帝城流血夜,此中犹是燄摩天。
身世两相惜,秋云每独兴。难将尘界事,话向雪山僧。
力善知谁许,归耕又未能。此怀平不得,挑尽草堂灯。
欢来迎石城,欢去送石城。生憎竟陵水,解作两般声。
野梅茆屋石阑干,白首空山几度看。纸帐梨云春梦冷,断桥残雪暮窗寒。
风光不减当年好,诗酒犹怀晚岁欢。却忆种花人不见,陇头无信月漫漫。
落日山欲暮,苍烟宿未收。故人劳梦到,相忆命孤舟。
帆影问潭月,江声话海楼。满船歌吹发,相对白蘋洲。